義工與志工的分別

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

大多數的人對於志工與義工

往往無法有正確的認知

認為義工與志工為相同的詞意

其實這兩者是有分別的


志工是下定決心後並在自己家庭ˋ事業ˋ學業顧及完善的條件之下,才以服務為目的,為社會所付出

即所謂的志願服務者(簡稱志工)

而義工則是有多少能力便做多少事

志工就層次上來說,是比義工來得高一些

志工的規範較嚴謹

必須先上過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講習

並且每年依計分總數來作為考核評量

不能夠再隨心所欲

想做才做,愛來才來


也許有人會抱怨

為什麼發善心替社會服務

還要謹守一堆有的沒的條例?


這些志工的服務訓練以及條款和審核

都是為了更完善的照顧需要幫忙的人ˋ事ˋ物

讓大家發揮自己的專長,持續不斷的貢獻於社會

表現專業的態度與行為

朝著正確的目標行進

才不至於造成受惠者無謂的困擾


*******

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三條,所指志願服務是民眾出於自由意志,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

秉誠以知識、體能、勞力、經驗、技術、時間等貢獻社會

不以獲得報酬為目的,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。